农贸市场在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中的地位再思考
———以重庆市农贸市场为例
【作者简介】
何海军: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武鹏鹏: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
【摘 要】对于农贸市场在农产品商贸体系中的地位,许多经济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尤以用超市取代农贸市场的观点居多,但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更多的人依然选择到农贸市场交易农产品,政府不是将农贸市场取消或将其改成超市,而 是 对 其 进行综合整治,完善相关基础设施,让其提高更优质的服务。文章以重庆市农贸市场为例,对农产品在商贸流通体系中的地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贸市场 商贸流通 农超对接
重庆市的农贸市 场 很 多,每个区县都有大小农贸市场几个到十几个不等,当然还包括每个乡镇都有自己的农贸市场。以重庆是主城区为例,城区农贸市场共有453个,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平均每 个 菜 市 场 3563平 方 米,个别农贸市场上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农贸市场323个,大棚农贸市场113个,露天农贸市场17个。这些农贸市场以私营为主体,摊 位 数 有9万多个,从业人员13.5万多 人,去年全年交易量267万 吨,销售额达203亿元。
比较大型的农贸市场有江北盘蹊农贸批发市场;九龙坡蔬菜 批 发 市 场;解放碑大阳沟农贸市场;小什字棉花街农贸市场;储奇门农贸超市;大渡口天一农贸市场、大渡口九宫庙农贸市场;李家沱农贸市场,;沙坪坝沙北街农贸市场;沙坪坝天星桥农贸市场等等。
这些农贸市场按时间先后建立的有早有 晚,一般都在十年以 上。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相关配套设施陈 旧,市场外随意摆设摊点,经营秩序混乱等,而且整个市场没有明显分区,布局不合理,市场内脏、乱。供水、供电以及消防等明显滞后。农贸市场的交易量却很大,比如观音桥农贸市场,2008年,市场总交易额 突 破130亿 元,排名全国第三大农贸市场。预计到2012年,观农贸的交易额预计将突破300亿 元。观 农贸与全国16 个 省 的 60 多个区县有交易,本地农产品占了60%,辣椒、花椒销量占国内市场份额的1/3。
发达国家的生鲜农产品主要通过连锁超市和食品商店销售,其中美国和德国农产品的90%是通过这类终端销售,日本通过该类渠道销售的农产品也达到70%。目前我国农产品通过超市渠道销售的比重约30%,约70%的农产品通过传统农贸市场销售给消费者,如果比照发达国家,那么在农产品商贸流通问题上,超市连锁 行 业 尚 有40%的 广 阔 空 间。
因 此 上 海商学院教授顾国建指出:中国应大力推行“农超对接。但 农 超对接究竟是否真实的成本降低了,不能仅仅找一个城市的几个超市的数据加以说明,也不能笼统的用国外的模式来套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当前不适合采用“农 超 对 接”主 要 是基于以下两点:
(一)当前在我国超市还不能取代农贸市场
因为超市在我国 也 属 于 新 生 事 物,从其发展到现在不超过三十年,超市本身就存在管理,资金统筹以及对超市的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是伴随改革一直延伸到现在。可 以 说 是 积弊已深。而农贸市场因其方面群众,提供的农产品新鲜等符合许多人的购物习惯。许多农民还可以将自己种出来的农产品拿到农贸市场去买,不收费或则少收费,而这些农民是绝对不可能有机会将自己的担子跳到超市去的。也 就 是 说,超 市基本让这部门农民丧失自产自销的权利。
我国从2008年开始,商务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提出:“以大型连锁超市为基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 结 合,建 立 新 型 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所 谓“农 超 对 接”,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和农业部选择河北、吉林、浙江、安 徽、江 西、山 东、青 岛、河 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 西 省 等15个省市作为“农超对接”的试点省市,但同时对“农超对接”的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严格的限制,比如要求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注册资本东部地区1000万 元 以 上,中 西 部 及 东 北地区500万元以上;其年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2008年度鲜活农产品年销售额东部地区6000万元以 上(中部及东北地区4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 元 以 上)或鲜活农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不低于20%);超市生鲜业务自营,已建有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并与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并 且 对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也有严格限制,比如应具备《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设立和登记条件,并 依 法 注 册 半年以上;社员在100个以上,有规 范 的 章 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独立的会计核算;有符合对接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规 模。并 且 每 个 企 业、每 个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只能申报1个“农 超 对 接”项 目。1个 县 申报的“农超对接”项目不超过1个。每个“农 超 对 接”项 目 包 括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配送中心项目、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和品牌建设项目均不超过1个。
这么严格的规定让我们很难在短时间内看到连锁超市能取代农贸市场的迹象,而且试点具有很强的 排 他 性,重 大 型 企业而轻小型企业,是否公平还很值得考虑。
另外,重庆市商委新制订的《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行):未来3年内重庆市所有乡镇都要建标准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将按一定标准进行建设,比 如 乡 镇 农 贸 市 场 将 按50—100平方米/千人标准进行规划配置。人 口 较 少 的 乡 镇,农贸市场经营面积将不少于500平 方 米;总 人 口3万 人 以 上的,农贸市场经营 面 积 将 超 过 1000平 方 米;所有改建或新建的乡镇农贸市场必须是封闭的室内市场,市 场 层 高 不 低 于 4米,并设立两个以上的出入口。
其中,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主通道宽度不小 于2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卫生间、停车场等此前通常只是农贸市场的附属设施,此次也被列为必备硬件。按照规定,各乡镇农贸市场均须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 的5%,有条件的市场还须为经营户、消费者分设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的配置底线是每千人2—3个。最重要的是农民可以自产自销。最后,当前重庆是针对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正顺利开展。
这次由政府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环境卫生、食 品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改造。其 中,整 治 的 重 点是解决场外周边区域和场内区域的“脏、乱、差”;防止农贸市场交易不卫生食品或假冒伪劣商品;布局分区做到分类管理,宰杀场所相对独立、封闭,实现宰杀、存放、销售三分离,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
对于改造后验收合格的菜市场,市政府将给予每个菜市场30万元的补贴。这些措施都极大的提高了农贸市场的服务质量。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农贸市场将在重庆市长期存在,它在农产品商贸流通中的主体地位是连锁超市不能比拟的。
通过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监督,提升了农贸市场的形象,让老百姓享受与超市一样的购物环境。当 然 方 便 群众生活是第一位的。
(二)城乡二元结构决定农贸市场将长期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先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的小户经 营,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虽然一些地方也陆续建立起了农村合作社,但这毕竟是少数。城乡二元结构未破 除,农户增收的渠道非常有限,基本是靠种植农作物,然后拿到农贸市场进行交易来获取资金。而我们认为农村合作社应该是农户自愿基础上,有相应的进入退 出 机 制。
如果农户加入合作社能够赚钱,农户肯定愿意加入,倘若合作社还没有建立或合作社以前没有相关的作物种植 经 验,农户一般不会加入合作社的。那 么 这对有着严格限制的“农超对接”而言,是很难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的。那么此种情况下,自产自销依然会占很大比重,当 然 这个过程中,农贸市场也可以向农户发布需求信息,让 农 户 种 那些适销的农产品。
通过分析,就目前形势来看,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商贸流通的渠道,但也应当注意到农贸市场上的农产品价格并不便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结合以上分析给出以下几点
对策:
(一)继续实施惠农政策
继续深化改革 户 籍 制 度,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当 前各个区县实施 的“农户万元增收计划”等,都 是 很 不 错 的 惠 农政策,有政策支持,同时政府愿意出面担保,为农产品生产大户融资,保证农户资金链不断裂。这是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
(二)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基层农贸市场与城市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之间的流通,正如市商委彭和良指出加强基层农贸市场的物资集散功能,让更多的农民直接进入乡镇农贸市场经营。鼓 励 城 市 农贸市场、超市与乡镇农贸市场对接,探索农产品和工业品双向流通的新模式。
如 何 做 到 这 些,首先需要相关农贸市场的牵头人建立起互利共赢的信息交换机制,以互 联 网 为 载 体,及 时更新信息。保证加入双方都能及时准确的捕获市场信息。然后再以省市为参与主体,建立起省市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
(三)加强政府监管,合理引导农贸市场发展
因为任何成型的农贸市场从建立到现在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经营人 员 混 杂,利益关系千丝万缕。协 调 起 来 非常难。这需要政府出面进行统筹安排,对农贸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贸市场高效率的发挥物资集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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